为进一步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,推动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,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(2025修订版)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,正式颁布实施。修订后的《条例》在原有基础上,进一步细化秦岭核心保护区、重点保护区、一般保护区的管控要求,明确禁止在核心保护区开展任何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,重点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审批。新增“生态修复”专章,要求对秦岭区域矿山开采、道路建设等活动造成的生态破坏实施系统性修复,明确修复责任主体与验收标准。同时,强化科技赋能监管,规定建立秦岭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,实现卫星遥感、无人机巡查、地面监测点位全覆盖。针对违法违规行为,《条例》大幅提高处罚额度,对破坏山体、砍伐林木、污染水体等行为设定最高500万元罚款,形成有力震慑。此次修订为秦岭生态保护提供了更严密的法治保障,助力打造全国生态保护修复示范样板。


